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》(卫医发[2008]35号),我局拟同意原国恩口腔诊所的变更执业地址、牙椅数申请,现予以公示:
名 称:国恩口腔诊所
类 别:口腔诊所
执业地址:清远市新城北江三路1号金鑫花园4、5号楼首层06、07卡铺(原执业地址:清远市清城先锋西路A15#小区八号楼西湖大厦8-9卡附二层)
诊疗科目:口腔科
牙 椅:4张(原牙椅:3张)
法定代表人:曾国恩
主要负责人:曾国恩
特此公示
公示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—信息公开栏目—清城区卫生健康局页面发布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,与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。
联系电话:0763-3930012
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
2021年8月25日